ntet

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停止自学考试、劳动与社会保障(本科段)等三个专业的通知

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(考试院、招考中心),各县(市、区)自学考试办公室,各有关考官学校:

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高等教育需求的结构性变化,我省部分专业已不能满足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,报考人数逐年减少。同时,根据国考委相关文件要求,决定劳动与社会保障(本科)、义务教育(本科)、农学(专科)三个专业停止参加我省自学考试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上述专业从2015年5月起不再接收新考生。

二、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理论课(本科)自学考试将于2016年下半年结束,实践环节考核和论文答辩将于2017年上半年结束,最后一批毕业资格审查将于2017年5月自学考试报名期间完成。2017年下半年起,不再受理该专业毕业申请,停止办理毕业手续。

三。农学(专科部分)和义务教育(本科部分)理论课自学考试将于2017年上半年结束,实践环节考核和论文答辩将于2017年下半年结束。最后一批毕业资格考试将于2017年12月自学考试报名期间完成。2018年上半年起,不再受理上述专业的毕业申请,停止办理毕业手续。

四、从2015年起,停止选修义务教育阶段“NTET(中级)”课程(课程代码:09287,学分:6),考生可从本专业选修课程中任选一门课程替换“NTET(中级)”课程。

5.报考上述专业的考生应按规定时间调整安排学习、理论考试和实践考试,以便按期拿到毕业证书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毕业的考生可改报其他相近专业,相同代码和名称的课程可免试。

请各有关单位及时向考生和社会宣传说明相关专业停办情况。

省教育考试院

2015年4月28日

免责声明:本站所有文章内容,图片,视频等均是来源于用户投稿和互联网及文摘转载整编而成,不代表本站观点,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。其著作权各归其原作者或其出版社所有。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/违法违规的内容,侵犯到您的权益,请在线联系站长,一经查实,本站将立刻删除。

发表回复

登录后才能评论